我们公司在给员工上社保的时候都是给员工定统一的基数,我知道这是不合法的。但是社保基数是怎样确定的才算合理呢?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最新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最低1615元、最高12111元。该标准适用于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依据相关规定【在职职工】:调整后在职职工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1615元、12111元。月收入低于1615元的,按1615元计算;高于12111元的,按12111元计算;月收入在1615元至12111元之间的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未经职工本人同意,降低社保基数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交保险。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4-27 11:52:21
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另行申报的除外。
说的就是北京市的规定,非职工本人同意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交保险。
2011-04-27 09: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