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1.我本人贷款买了一处房子,银行贷款已经提交申请,交易所已经递件,通知5月13日去更名,我想请问更名的时候能不能写我和我女朋友(没有结婚登记)的名字?如果不能怎样才能写我们2个人的名字,谢谢。 2.如果在5月13日更名前,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那么房子是不是就是属于我们双方婚后共有的财产?比例是多少?如果在5月13日之后办理还算么?谢谢!
你们可以另外写一份夫妻财产约定,约定该房屋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即可,法律依据是《婚姻法》 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11-04-27 21:2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