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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工伤赔偿方面的事情?

咨询者 : fa220319 - 浙江     时间 : 2011-04-27 13:46:56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在工厂里上班,上班时间被木头掉下来,弄伤了脚,造成左足第1趾远节粉碎骨折,远节骨折,第1趾外侧边缘骨折,到医院看过,上过石膏,现正在家里休养,昨天厂里叫我把身份证和病历卡,X光片,发票等都给他们,说去申请工伤,想请教一下,工伤认定下来后,赔偿下来的钱是归公司还是应该给我个人,我应享有多少赔偿款,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邴朝祥   [浙江]    13205719192

当然是归你个人;

2011-04-27 13:49:54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归你个人。具体多少应与伤情有关。

2011-04-27 14:05:53

邱刚   [吉林]    13704361258

工伤待遇应当由您个人享受,您应享受到的待遇,根据认定的工伤级别不同而不同,工伤级别分1-10级。另外每个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待遇的规定也不一,待工伤级别认定下来后,您可以看看您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确定您应当享受到的待遇。

2011-04-27 14:27:34

吴健弘   [浙江]    13588839313

属于工伤的,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和你的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2011-04-28 0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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