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有这么一条:两年内不得在甲方(公司)原有客户中,为新就职单位或乙方个人谋取经济利益而从事与本行业相关的同类业务。如若出现上述违约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捌万元违约赔偿费。 请问这条合法吗?如果现在我想辞职去与公司同类业务的别的公司,是不是要支付8万元的赔偿费呢? 谢谢回答,非常紧急。
你和单位的合同属于竞业限制的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平等的,单位要求你两年内不得从事同类行业,单位同时也有义务支付你竞业限制补偿金,单位没有在合同约定给你补偿金,属于违法的合同,也是无效的,你不受其限制,可以自由执业。
2011-04-27 15:46:27
1、首先关于竞业限制只适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要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做到以上几点你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 4、还有疑问请拨打13810306992咨询
2011-04-28 10:04:14
你好! 用人单位没有给你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你不受该协议的限制,你不必赔偿,如果对方起诉建议你马上咨询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4-28 17: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