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孩子监护权归女方,由男方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现在男方没有按时按协议支付生活费,拖欠有半年之久。问男方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可以起诉到法院?用什么方法可以追回生活费,并在以后不在出现此类现象?
男方的行为是违法的,女方有权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011-04-27 15:27:42
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按协议判决其履行,如不履行的,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协议离婚已公证的,可以凭公证的离婚协议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1-04-27 15:29:11
你好,可以起诉,拿到判决后再不给付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11-04-27 21: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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