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做出纳兼文员,8月份要结婚了,实际年龄是88年5月的,户口本上的年龄是87年5月的,准备等6月份了在去拿结婚证。我们公司规定的晚婚假好像是婚假3天+晚婚假奖励3天,这样合法吗?不合法的话,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啊? 我老公晚婚假是18天,在加年休假估计一个月的时间,那我要是只有6天的话,怎么去度蜜月啊。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011-04-27 17: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