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房租合同是一年的,在合同未满 ,因有事需退房,按照租凭合同上第9条:甲 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和中介方。我在一个月之前通知房东和中介方,房东口头答应我。在我需要退房的时候,房东拒绝给我押金,说我违约。想咨询下这事改如何去处理
您已经尽到自身的通知义务,可以依据约定解除合同,要求房东解除合同并归还押金 如未能解决,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归还押金
2011-04-28 14: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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