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爷因工伤造成残疾,在6几年就是生产对的五保户,政府成立了养老院后就有政府安排到啦养老院,在养老院病故,也没有通知我们,政府送到火葬场火化后,没有埋葬,也没有在火葬场寄存, 火葬场规定两年没有人来埋葬,视为无亲人,有火葬场销毁,关于这种情况,我怎样维权,
几年不联系,生养死葬的义务已经托付给生产队了。
2011-04-28 08:03:19
你证明侄子关系,就能领取骨灰。
2011-04-28 08: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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