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因感情破裂,我要与妻子离婚,但她坚决不同意,我要求净身出户。她说还要我给她打三十万的欠条,其中包括儿子的抚养费二十万,父母的赡养费十万。我儿子今年高二,十八岁。 这种做法合理吗 ?
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是不用支付抚养费的。你们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是一人一半的。
2011-04-28 10:40:18
离婚是自由的,你的妻子无权附加条件,你没有义务为其打欠条,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按月支付,每月的标准是你月收入的20%-30%。
2011-04-28 1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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