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于03年购得两处住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其大女儿28岁),04年父亲再婚,生于一女,请问现在这两处房产的归属权只属于大女儿的吗?由于房证在父亲手上,继母想卖掉房子分财产给她的女儿(二女儿),请问其它人对这处房产有支配的权利吗? [问题补充: 请问如果房产证在大女儿的手上,那父亲还有房产处分权吗?如果父亲执意要将财产分给二女儿一半,是不是即使房证上的名字是大女儿,也只能服从分配的意愿呢?
房子登记在你的名下就是你的财产,你父亲和你继母没有权利处分的
2011-04-28 10:49:30
父亲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他人。
2011-04-28 10: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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