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04年用了7万元转租过来了三间门脸房,是物美便利店的房(注:物美便利店的房是属于租的另一个学校的房)之前我租物美的房每年都是签租房合同的 今年物美没和我签,现在物美想把房收回改建成一个物美大门口不给我任何补偿。说是物美总部的意思。给了我一张让我搬走的一个通知书,然后我物美总部找他们上级。结果他们说不知道此事,而且通知书的盖得章是假的。总部也不管此事。让我搬走的日期马上就要到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您能帮我出个办法。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应当和以您签合同的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期间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祝您顺利!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4-29 15: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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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9 22: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