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2007年10月29日交的尾款,至今没有房产证,昨天我看见小区通知说让把物业费交齐才给房产证,由于我卫生间漏水4年没给修理,开始我们也交物业费,可他迟迟不给修所以拖欠了2年的物业费请问开发商可以用房产证来威胁业主吗?我能要回我的房产证吗?物业费和房产证可以相提并论吗?谢谢
没有法律规定的,先要办理房产证,后才办理物业手续以及费用的。房屋产权与物业是属于不同的企业,不应该这样的。
2011-05-03 11: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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