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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民事诉讼?

咨询者 : fuquan123 - 内蒙古     时间 : 2009-07-30 20:10:03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 因树木问题两家产生纠纷,经村委会调节不成后到镇政府司法所调节未成又到县法院立案可县法院说有可能不受理此案,请问是否只要到法院起诉法院就该受理案件这样理解对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先行政解决,在做司法处理。

2009-07-31 13:35:41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可能因土地使用权争议而不受理!

2009-07-31 11:08:56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林地争议应当先由林地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这是前置程序。

2009-08-01 10:58:36

刘学民   [内蒙古]    18304768788

 您好: 我国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您涉及的树木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树木产权不清,须林木主管部门确权的,人民法院要么中止案件的审理告知双方当事人到林木管理部门确权后,再行恢复审,要么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到林木管理部门确权。

2009-07-30 20: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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