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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欠款不受法律保护吗?

咨询者 : ljxiang007 - 山东     时间 : 2008-03-19 16:38:20    状态 : 已解决



我爱人是药店负责人,在店里接了一个同学送来的药品,对方拿了手续,但是不全,考虑认识,有问题能找到他,就收下了,并付了货款,但写了药品质量有问题退货的条子。结果不长时间真的质量出了问题,因此把药退了回去,在他拉走药时写了数量和钱数的条子。但是这钱五年一直未还,我爱人一直在要。今年一月我爱人起诉到法院。时隔2月,法院的法官以药品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并说我爱人在药店和对方是私下交易,准备驳回我们的起诉,还让律师告诉我们法院判决书下来,我们就一分钱也要不到,然后又通过律师把我们双方叫到法院,说是调解,让对方给我爱人5500元,并让我爱人(女)撤诉。结果我爱人按法官的意见做了。欠了五年多的12400元钱,通过官司,去了费用就剩3500元。 咨询 一、药品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二、我爱人在药店做生意是否是私下交易 三、法官的这样处理对吗 四、我们还能怎样做 恳请能够得到一个正确的解释, 谢谢你们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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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咨询的问题,现解答如下:根据我过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受法律保护。因你爱人在药店工作,因此,她买卖药品是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而且这个问题也与对方应否还钱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因为即便是无效合同,也应双方返还。现在你爱人已经将药品返还给对方了,无论哪种情况,对方都应当还钱。 因此,我认为法官关于如果让法院判决的话,你们原告就一分钱也拿不到的说法是不合适的。 那么你们现在有哪些补救措施你呢,从你的介绍看,你们是撤诉的,那么还可以就差额部分再行起诉。

2008-06-29 08:39:49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受法律保护。

2009-02-19 18: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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