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3月12日与二房东签的租房协议,支付一年的房租,现在房屋主人拿着房本找上门让我们搬出该房,二房东不知去向,只留了身份证复印件,请问您二房东 是否构成诈骗?我们报警后在没有找到二房东之前,从新和房主签协议,是否可以继续租下去,还是利案了就不能再出租此房了。 谢谢
二房东的行为属于诈骗罪,给你造成了损失,利用合同对你进行欺骗,之后逃跑,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你应该报警解决,要求警方协助你找回二房东,要回你的房租。
2011-04-29 10:06:32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二房东的行为不构成诈骗,可以起诉二房东要求返还房租。如果和房主能够协商一致签协议就可以续租。若要起诉二房东请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4-29 14: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