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牡丹江附近一家私营木器厂工作。我因为有病请假,结果到月不给我开支往后推。我感觉不合理就不去了什么时候给我开资我再去。经理说不上班就按旷工处理,我就不干了。可是公司有规定普通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才可离开。请问我没交辞职报告现在能要回工资吗? 还有公司改工资不和员工商量而是到开资时才通知员工,这样合理吗? 急急急~~~~~~
法律没有规定你辞职公司就可以不支付你工资,公司应该无条件支付你工资,你申请法院要回你的工资,这样效果比较好,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1-04-29 10: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