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没到合同期就辞职了,当时老总是同意的,当时我走的时候是三月中旬,相当于一季度还没结束,我走之后的季度工资到现在了也没给我,说是我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我当时辞职都是双方协商好的,现在来说这个,说是我没有参加公司的季度考核,季度工资就不给,我应该怎么办?季度工资受法律保护吗?
季度工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支付工资的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公司应该按月足额支付你的劳动报酬,你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也应该按时足额支付你劳动报酬,这是劳动法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1-04-29 12:06:11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季度工资也是受法律保护。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起诉,期间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4-29 13: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