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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怎么要求得到合理的赔偿??

咨询者 : fa221537 - 云南     时间 : 2011-04-29 12:23:33    状态 : 已解决



一个人在煤矿上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眼睛受伤。在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好了些(能看见东西了),但医生说这次伤害对视网膜的影响是永久的,一时半会也不可能完全恢复,医院叫出院。但老板对这件事怎么解决也没说清楚,去找他,他也不怎么理这件事。那么,这个人应该怎么样合理的来要求老板对这次伤害做出赔偿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伤者的情况属于九级伤残,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1-04-29 12:57:59

易轶   [北京]    13260300480

进行工伤鉴定,收集保管好相应的材料,要求老板承担工伤赔偿 另外,如果有保险,可以查看下是否符合保险公司的赔付条件 相关的法律条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1-04-29 12: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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