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今年在实行买断10年合同的员工,我明年9月份也是到了10年,这个月我在工作的时候出现了泄露的事故,在平时看起来也就是很小的事情。(在同一礼拜其他同事也发生过一样的泄露事故)但是今天领导找我说要开了我,还不给赔偿,这样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公司的做法并不合理,如果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您可以与公司领导进一步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成,则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1-04-29 14:19:14
公司无权据此开除你,其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11-04-29 14: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