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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

咨询者 : fa221666 - 上海     时间 : 2011-04-29 15:44:55    状态 : 已解决



某甲于某乙登记结婚,但为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甲后悔与乙结婚,那种行为能解除婚姻?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向鹏   [上海]    13916958923

您好! 登记后即为合法婚姻。详见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1-04-29 16:47:05

张向锋   [上海]    15921939500

已经是合法婚姻,要解除有两种方式: 1、协商同意,办理离婚登记。 2、协商不成,可起诉到法院解除。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2011-04-30 14:47:50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双方协议的,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方不同意的,可以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2011-05-04 11: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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