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西边邻居盖正房和厢房,都没有留滴水,而且房屋墙壁紧贴着我家的墙盖了上去,正房檐出了檐(10公分),压在我家西墙上。在建中途我家人对其进行阻止不让出房檐,把出檐的地方进行了拆除,对方对我家人进行辱骂并用转头砸伤,向我家正房上扔了好多砖头,将房屋瓦片砸坏,目前下雨房屋漏水。派出所出面进行阻止并将家人送入医院,对方在我住院过程中将房屋强行盖上。打人的医药费用没有目前没有理赔,现在又将我家告上法院,说我家人在他们盖房子过程中阻止他们工期拆毁砖墙要我家人进行理赔。我家里有以前86年盖房的调解书,并加盖村委会的公章,上面写清她家在盖房屋时要留下34公分滴水。请求律师向以上的问题怎么走法律程序,官司如何打法才能将她家的违章建筑拆除还我家空间。
对方的行为属于相邻关系侵权,你有权提起反诉,要求拆除违法建筑,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十一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011-04-30 12: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