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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情况我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咨询者 : fa221970 - 上海     时间 : 2011-04-30 09:44:42    状态 : 已解决



公司让我去和别人签合同,但合同上的内容是不可能完成的(也就是说最终并不会给与乙方实行合同条款),而甲方签名是我(合同上有注明甲方是我公司),请问下我签完后我需要付责任吗?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该合同的内容是不可能实现的,属于无效合同,你不需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11-04-30 09:55:43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作为直接责任人,如故意不完成,而想通过合同获利的,涉嫌合同诈骗

2011-04-30 09: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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