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及妈妈、哥哥都相继去世,爸爸留下的房子是不是我有继承权,我是他们亲生女儿。现在嫂嫂们都来争,而且想剥夺我的继承权。理由是他们出了钱的,还有爸爸去世后,由我去领取的一切费用也要作为财产分配吗?请好心人帮帮我,我现在在这个世上举目无亲。亲人都走了,只有我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马上就要开庭了,我该怎么做,是放弃吗?还是依靠法律,法律会公正吗?
你是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的嫂嫂们不是你父母的继承人,他们无权和你争夺财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11-04-30 11: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