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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急求助?

咨询者 : fa222137 - 广东     时间 : 2011-04-30 16:05:00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已提前一个月向单位递交了辞职申请书,今天到期,几天前,老板娘口头答应说可以。可是今天却以没有招到人为理由而不让我走,请问这是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因为是小厂,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书。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1、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离职; 2、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跟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011-04-30 16:27:17

蒋其磊   [广东]   

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包括追究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

2011-05-01 08: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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