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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起诉请求?

咨询者 : yukigx - 北京     时间 : 2011-05-01 06:09:22    状态 : 已解决



有三个公司,分别是总公司,分公司,分公司子公司。 我与分公司子公司有纠纷,不是合同纠纷... 只有总公司是法人,在起诉请求中,可以要求那个公司赔偿?那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是不是“判令被告总公司赔偿原告,分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这几个公司关系应当不是你所认识的,因为分公司下不会有子公司

2011-05-01 06:16:3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法院绝不会判决分公司和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因为他们和总公司属于同一个主体,不是其他的主体。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011-05-01 09:47:37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分公司不会再有子公司。

2011-05-01 13:51:38

赵新春   [北京]    13520709812

如果是分公司的纠纷,可要求总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子公司,则与总公司无关。

2011-05-01 15:40:12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2011-05-02 0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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