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有位老人·78岁了,身体不是很好,原来老人和儿女们分家后便分给小儿子,小儿结婚后一家人也没什么·但近来,小儿子除外打工,儿媳在家变对老人有虐待的倾向,先是把家里的门都锁了,让老人拿不了米做不成饭,她做饭也不让老人来吃。近2年也重来不给老人赡养费(包括小儿子),有时候还辱骂老人。像以上这样老人该怎么办?如何请求法律保护?老人一共有3儿2女,都在?
这种行为属于遗弃罪,可以到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1-05-01 10: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