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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急)!?

咨询者 : fa222446 - 广东     时间 : 2011-05-01 10:24:12    状态 : 已解决



上班期间骑公司的摩托车为公司送货,在巷子口不小心撞到了突然跑出来的小孩,致使小孩退部受到损伤,目前需要5万元手术费用,还有后续的治疗费用,请问,这些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赔偿?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你的雇主即你所在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你没有赔偿的义务,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011-05-01 10:28:05

唐康   [吉林]    15543140357

应当由雇主先行承担,交通肇事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1-05-01 10:31:14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1,由你的公司先付,若你有过错,公司再向你追偿。

2011-05-01 10: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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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您的行为是在执行职务,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由你们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你需要和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单位赔偿后有权向您追偿。

2011-05-01 10:53:46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由你的 公司来支付。

2011-05-01 16:59:28

金志刚   [甘肃]    13809328544

公司承担

2011-05-02 08:04:21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因履行职务行为致他人人身受到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2011-05-02 17: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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