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骑公司的摩托车为公司送货,在巷子口不小心撞到了突然跑出来的小孩,致使小孩退部受到损伤,目前需要5万元手术费用,还有后续的治疗费用,请问,这些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赔偿?
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你的雇主即你所在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你没有赔偿的义务,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011-05-01 10: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