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构成及比例 1.甲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占有公司75 %的股权,享有与股权同等比例的公司利润分配权、财产权及债务; 2.乙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占有公司10%的股权,享有与股权同等比例的公司利润分配权、财产权及债务 3.丙 以提供现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和业务方式入股占有公司15% 的股权,享有与股权同等比例的公司利润分配权、财产权及债务。 4.公司资金由甲乙丙三方出资的原始资本金人民币肆佰万元构成(包含丙方提供其它方式入股的股份),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5.丙方投资业务股如因客观因素或其他主观因素未能兑现,必须按照投资业务股股权比例在当时公司财产时所占金额进行补加。如丙方无力追加,则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已经投资的现金比例进行注资补加 甲乙丙成立的有限公司严重亏损,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50万,实际投资总额为400万,卖掉公司还清所有债务,剩下100万,现在想问,丙的权益和债务怎么处理,急
丙的权益和债务应该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011-05-01 11: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