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有一女儿一个月,因嫌做满月婆婆照顾不周和家里闹了矛盾,女方带小孩回娘家,现在提出离婚,婚前男方给女方35000元礼金,女方为男方买了价值8000元的家具,如果离婚请问男方能要回礼金吗?能要回多少?(有结婚证、夫妻无共同财产)
您好! 详见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1-05-01 13: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