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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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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期内要求加薪的问题!?

咨询者 : tasia - 广东     时间 : 2009-08-03 10:35:22    状态 : 已解决



合同期内,由于能力与工资不成正比,工资低于同行业同等水平的标准,要求加薪,公司打着金融危机的借口,因此造到上司的拒绝,上司也因为顺水推舟不再留人,气愤之余,就离职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是不是不应该要求加薪?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单方加薪须经对方同意,否则无法律依据。

2009-08-03 11:06:10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要求没有理由。

2009-08-03 11:48:43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工资应按约定,没有约定,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工人工资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2009-08-03 11:05:14

张向云   [云南]    15288466341

首先工资是不能低于国家最低标准的; 再次,加薪应与公司协商要求加薪; 最后,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2009-08-03 11: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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