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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该判决是否生效?

咨询者 : fa222755 - 湖北     时间 : 2011-05-02 08:21:54    状态 : 已解决



离婚后房产归女方和子女所有,男方暂住,女方因为房产和抚养费发生纠纷起诉,‘法院在子女未到场或书面委托它人的情况下将子女加为第2被告判决(子女15周岁),法院的解释是子女未到场也可以判决,请问该判决是否生效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方家朝   [河南]    13937764539

子女未满十八周岁,其父母是其监护人。在涉及子女利益需要诉讼时,父母可以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无需子女委托,也不要求子女必须到庭。因此,该判决不会因为子女未委托、未到庭而无效。

2011-05-02 08: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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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程序有问题。

2011-05-02 1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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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传票送达到了,未到庭也是可以判决的。如有其他疑问或者法律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我,吴律师138 7133 5844.

2011-05-02 17:22:12

曾能武   [湖北]    13886150830

法院依法送达后就可以缺席判决。

2011-05-03 09:56:04

杨诗炳   [湖北]    13697334238

送达程序很关键,如果程序有问题,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15天之内上诉;未及时上诉生效的,可以请求检察院民行部门提起抗诉。

2011-05-03 1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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