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晚上八点下班后,骑电动车从单位回家途中走到一个砖厂附近从他身后开来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上共三人,我弟弟的电动车被摩托车不断的挤靠,最后被迫停下,摩托车横着挡在电动车前面。摩托车上的三个人当中有一个喝了酒。摩托车上的三个人说我弟弟骂了他们,我弟弟与他们素不相识更没有骂他们。我弟弟说:“我没有骂你们。”,对方坚持说我弟弟骂了他们,还说:“我抢了你的电动车你信不信?”,我弟弟说:“大哥,我是附近村子的,放我过去吧。”三个人就动手抢电动车,我弟弟不放手,他们就打我弟弟,他们把我弟弟从电动车上踹了下来滚到沟里,我弟弟爬起来朝着砖窑的方向跑,三个人当中的两个从路边折断了几棵直径大约5公分的杨树当棍子继续追打我弟弟。我弟弟边跑边给我姨家的表妹打电话,说:“老户呢,我的电动车被劫了”,我表妹连忙给他丈夫老户打电话:“华华电动车被劫了,你过去看看”。碰巧老户正在砖窑上值班。我弟弟已经跑砖窑碰见了老户,我弟弟说:“我电动车被劫了,他们还追着我打”。老户叫上阳子随手在地上捡了跟木棍就往外走。正迎头碰上那两个人,其中一个什么都没有说就劈头盖脸的朝着老户就是一棍子,正打在老户额头上,把老户打的晕头转向的看不清东西了,老户为了自卫拿着手中的棍子胡乱的轮打一通,把这两个人打到了。这时老户清醒了,老户和我弟弟去电动车那,那三个人中的另外一个人还在那,老户问他是哪村的,他说是本村的。因为老户是本村的他从来没见过他断定他不是本村的打了他腿一棍子他才说他是牛村的,从他口中得知那两个被打倒的人是本村的,我弟弟和老户急忙去看那两个人,才发现那两个人是本村的,其中一个经常抢劫偷盗有前科。老户给村里打电话叫人开车把这两个人送医院了。老户还让村支书报警了。趁这功夫那个外村的人逃跑了。 等派出所来人了就11点多了,派出所的警察只是简单的询问了一下情况也没有勘察现场只是让我弟弟和老户第二天到派出所说明一下情况。所有人各自回家了。刚回家不长一会时间也就12点多,县公安局打电话说让去砖厂,我陪我弟弟去了砖厂。我弟弟、老户、还有一个人被警车带走了。第二天听说送医院的两个当中有一个人死了,我弟弟和老户就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了,现在已经被逮捕。 请问律师这属于故意伤害吗?是他们抢劫在先,他们动手在先。为什么不追究他们的抢劫罪,被劫的这一方到成故意伤害了?
你弟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于正在发生的抢劫进行正当防卫的,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你弟弟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应该为你弟弟做无罪辩护,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11-05-02 10: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