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我妈妈骑自行车骑到小区门口的一个宾馆旁边的拐角处,拐角旁边有一辆轿车,我妈妈刚骑到那里,突然一个两个小孩骑着玩具车从拐角的另一边飞奔过来,而且旁边没有监护人看护,那两个孩子只有五岁左右,于是我妈妈和其中有一个小女孩相撞,我妈妈把那个小女孩撞到了地上,那个女孩的手触到地上的坚硬的突出的石块,于是她的小拇指被划破了,而且划得很深,后来带到医院里后,医生说那个小女孩的小拇指上的一根手筋断了,还要转到芜湖的医院治疗,也许医疗费用会很多。 我想请问您在这场事故中我妈妈需要负全部责任吗?小女孩的医疗费用需要我家全部承担吗?
小孩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小孩的监护人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你母亲没有明显的过错,只需承担次要的责任。
2011-05-02 11: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