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月都以合同保证金、与培训保证金的名义扣200元押金。现在扣押总数五千元。这样扣押金是否合法,如不果合法请问应该要求工单位如何补偿标准。 2. 签过劳动合同并工作两年从未交各项保险,请问该如何要求用工单位补偿。 3. 连续加班七个月工作时间早十点至晚九点,每月加班费只有300元。一直无休息。请问这样的工作时间是否合法。 4. 两年中的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法定假日无任何加班费。
1、单位无权扣留你的押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可以要求单位依法为你补缴社会保险,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3、可以要求单位依法支付你加班费,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11-05-02 11:47:21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劳动者的押金,因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返还扣留的押金、补交保险,补发加班工资。
2011-05-03 15: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