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已经起诉离婚过一次,因为男方是在异地,不肯出面,判败诉~现在到了半年时间,非要到男方所在的地方起诉吗。可以在我的城市起诉吗?还有我有男方暴力造成我骨折的病例(这半年内发生的)可以要求赔偿吗,还有一个婚前的男方欠条,马上就要到2年了。现在已经分居,可以直接先起诉欠款吗?急~~
你好,1、应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对方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你可以起诉时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3、欠款也可一并提出
2011-05-04 21: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