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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离职的问题?

咨询者 : fa223191 - 上海     时间 : 2011-05-03 08:52:13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今年4月29日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报告,但人劳部说只有经过部门经理、主管领导签字后他们才认为是正式提交辞职报告,而且30天的期限是公司考虑的时间,不是办理手续的时间,请问他们的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如果他们这样长期拖下去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新的公司要求我6月中旬去上班的,希望能给点建议,谢谢

  最佳答案

葛弋慧律师   [上海]    13651658496

1、公司说法不合法; 2、提交辞职报告1个月后就生效了,劳动者有权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如果公司执意不办理,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延迟退工损失。

2011-05-03 09:54:32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即可。满30天后可自行离职。

2011-05-03 08: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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