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母亲去世,留下早年的一份遗嘱(未注明时间),指出其居住的房屋只由三个女儿A、B、C继承,不留给儿子D。现D为霸占房屋,威胁A接收5万元现金放弃其他份额(该房屋市场价30万左右)否则施以暴力。若A接收,后期是否可以起诉D?起诉有效期是多久?谢谢!
若a接受,视为a已同意放弃其应该继承母亲的财产份额,事后不可以起诉d。建议由a、b、c三方,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你分得自己应得到的财产份额。详情可来电咨询。
2011-05-03 10:47:15
可以起诉处理。
2011-05-03 11:19:03
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 你母亲的医嘱属无效医嘱 应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你母亲的财产 诉讼时效为两年 可以起诉解决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2011-05-03 12: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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