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处在未发生包庇刑事案件的前提下,以王某涉嫌包庇为由对其采取刑事拘留31天的强制措施后,以证据不足释放,又办理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解除了取保候审后,至今该案件已近五年了仍悬而不决,既不依法撤销案件也不给予任何结论。当事人多次申请要求依法撤销案件无果。我该怎样维权?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1、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公安机关不作撤案处理可能是存在认为在特定情况下需要继续启动侦查程序的必要性;2、如果您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您确实无罪,且案件悬而不决确实对您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影响,可以行使向有关机关进行反映、申诉的权利。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5-03 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