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8月,购买了一套150.76平米的11层复式楼,首付款交后,下欠部分全部贷款。等到2010年5月交接房时,售房部说我买的房面积超出30平米,再补交(每平米4100元)12万多元。.购房合同上签的是150.76平米(增减不超出-3/+3),现在变成了180.76平米。我只同意补交超出的3%,其余超出的部分我不同意补交。但房产公司说必须全部补交,要么,就退房。请问律师:我应如何解决?
需要看合同。
2011-05-03 14:34:26
携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代理。
2011-05-03 1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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