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一家公司上班六年了,从未上保险,也没有签合同。现在公司把我调到天津一小厂。也没签合同,上保险。后来北京公司为了不管我。要我签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并补了我19600元钱。协议书内容如下:我还能到劳动仲裁告发公司吗?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甲方聘用从事_____工作,本协议签署日乙方自动离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其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解除。 2、乙方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乙方不会以任何理由再提出任何与劳动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赔偿和补偿要求。 3、乙方承诺:乙方已经收到甲方支付的下述全部款项,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4、本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6、双方一致确认: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 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全部款项 甲方: 乙方(亲笔签名): 全款收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以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法。注意搜集和保存与此事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5-03 17: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