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与一所私立学校签订了6年的合同(我是毕业生,学校要求毕业生至少签6年的合同,其中试用期一年),同时,合同上明确规定,聘用的员工必须把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交由学校保管,不愿意交毕业证书的要交5000元的押金,我想问一下,学校这样做是否合法? 另外,顺便问一下,现在一年的试用期还没满,我要是想跟学校解除合同,需要付违约金吗?
1、单位扣留员工的毕业证属于违法的行为,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你有权在任何时间离职,只需提前3日通知公司金卡,不需经过其批准,也无需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1-05-03 21: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