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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有责任承担离婚前丈夫所欠下的债务吗??

咨询者 : fa223745 - 江苏     时间 : 2011-05-03 23:09:16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我姐姐和姐夫在去年10月份左右离婚了,只到离婚的时候才知道他在外面欠下了大笔的债务。他的这些债务我姐姐以前全不知情,并且他的这些钱也并没有用在家庭上。也许是良心发现,他在离婚协议上承担了所有的债务。可现在要债的人每天都缠着我姐姐要。请问律师:他在离婚协议上所说的话有效吗?我姐姐需要为他的债务负责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吴寿腾   [上海]    15821449882

他在离婚协议上承担了所有的债务中的他是指你前姐夫还是你姐?从你表述的内容来看,这些债务是你姐夫自己在外面欠下的,你姐根本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根据法律规定,这些债务应是你姐夫的个人债务,但你姐必须有证据证明他这些债务中的款项未用于共同生活。

2011-05-03 23: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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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姐姐和姐夫之间的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你姐没有证据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承担清偿责任。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2011-05-04 11: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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