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属在一私营企业上班近七年,公司一直未给职工交纳社保,今年二月,我亲属突发脑血栓,住院治疗近两个月,现仍在恢复当中,该企业在我亲属住院后便停发了工资,并不闻不问,该企业这样做是否合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11-05-04 09:30:37
不合法。 你父亲应享有六个月医疗期。用人单位应向医疗期内的职工发放病假工资。 另外,该公司未为你父亲办理社会保险,由此导致你父亲的医疗费用及今后可能出现的养老保养待遇均由公司承担。 管铁流律师,广东律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执业证号14403200610684015, 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4103室, 联系电话:13715200303, 工作邮箱:gtlsz123@yahoo.com.cn 工作QQ434469456 管律师官方博客:http://blog.sina.com.cn/gtlsz123人文律师
2011-05-04 09:39:48
你好,你父亲应该可以享受工资待遇的,企业的行为违法了。社保企业也应该交,否则你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补缴。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2011-05-04 21: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