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孩和一男孩在一起上班,这个男孩经常对其骚扰和言语上的侮辱。女孩就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对的,她已经有对象了。但男孩还是不该,一如既往。后来这个女孩的对象知道了,就找其理论。这个男孩不听,对女孩的对象进行辱骂,还对其动手。后来双方打起来了,经旁人劝告就分开了。女孩的对象就回家了。那个男孩不服气,就叫着他姐夫和其他的人拿着砍刀和铁棍去追那个女孩的对象。因为那个男孩叫着人打女孩的对象,他自卫抢过他们的武器打伤了俩个人(据说是打成了重伤)。后来网上通缉女孩的对象,事过三年,把女孩的对象抓起来了。请问一下这样的事情要怎么处理?判刑要判几年?(因为对方公安部门有人,我们委托律师去见当事人,他们不让见,请问这符合法律吗?我们应该怎么办?打官司有希望吗?
女孩的对象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11-05-04 10:32:59
建议找律师处理,不让见是不对的,主要是现在到什么阶段了,并且,你说的话又没有证据证明,如果是正当防卫为什么还要逃避3年?Q Q1508661101
2011-05-04 10:42:32
1、首先公安机关不让会见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找领导或者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2、仅仅基于你的描述,还不能对案件性质作出判断。 条文: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11-05-04 12:05:17
你好! 1、女孩的对象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但是是否存在防卫过当或者刑事特别防卫还需要具体分析。 2、不让律师会见肯定是不合法的,律师有权会见当事人,不让律师会见的理由是什么? 3、刑事案件需要根据情况分析,建议你电话咨询或者到律师所咨询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5-04 13:16:01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描述,女孩的对象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但是是否存在防卫过当或者刑事特别防卫还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具体分析和是否有相关的证据支持。公安机关不让会见肯定是不对的,但是需要知道具体的理由是什么?一次不让见可以再去会见。希望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辩护,使刑罚最小化。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5-04 14: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