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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需不需要离婚程序?

咨询者 : fa223866 - 广东     时间 : 2011-05-04 10:10:25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男朋友有个儿子。但后来因为感情不合而分开。现在想重新过自己的生活,儿子一直由我抚养,请问我现在还需要再办理什么手续吗?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2011-05-04 10:12:14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可以直接分开,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011-05-04 10:21:0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你有权自动和男方分开,孩子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你有权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其拒绝支付的,你有权起诉要求对方依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011-05-04 10:30:37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分手就行,可向对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2011-05-04 10:44:34

孙湖   [内蒙古]    18047179667

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 抚养,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我的解答正确

2011-05-04 10:58:32

王琮玮   [北京]    13466629113

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不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除你们之间的关系。但需要通过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负担与支付。另外还要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进行分配。

2011-05-04 11:07:22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1,你可与你男朋友约定小孩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用。

2011-05-04 11: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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