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有个儿子。但后来因为感情不合而分开。现在想重新过自己的生活,儿子一直由我抚养,请问我现在还需要再办理什么手续吗?
你们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你有权自动和男方分开,孩子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你有权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其拒绝支付的,你有权起诉要求对方依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011-05-04 10:30:37
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不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除你们之间的关系。但需要通过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负担与支付。另外还要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进行分配。
2011-05-04 1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