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父母给弟弟在他上班的城市买了个房子,当然户口上也是弟弟的名,因为父母也没有什么钱,我当时就把我自己的所有积蓄都掏出来帮弟弟买房子,但是还是不够,他就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了20万,又跟别人借了5万来块,这期间5万来块钱的债务也是我和父母帮着还得,但是我现在才发现他真是非常的不孝顺,自己一有事就问家里要钱,而父母有事他从来不带过问的,现在因为他和父母的事,我们家已经欠了不少外债,他于今年结的婚,找的弟媳妇也很不怎么样,所以现在我想把我当时帮他买房子的房款要回来,但是不知道我当时掏的钱在法律上怎么鉴定,算是借款还是赠与呢,能否要回来呢
你好! 1、没有特殊约定应当属于借款不属于赠与。 2、你给你弟弟钱的时候没有借据,但是如果你是通过银行转账,那么转账凭据可以作为借款依据认定借款事实。 3、综上你有权要求你弟弟返还欠款。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5-04 13:01:12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可以将这些钱视为借款,要求对方返还。现在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期间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5-04 1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