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村长)在处理村里事务的时候被村民从某殴打,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在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已经在网上发布通缉令,但是在农村通缉一个人可能1年也找不到,现在由我们自己在支付医疗费用,从某不是我村村民,他与我村民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形成事实婚姻,我想问的是: 1. 是不是这个医疗费用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其配偶主张? 2.如果法律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是否可以主张冻结从某的银行或者信用社账户等用以赔偿医疗费用?如果可以主张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此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2011-05-04 11:50:18
1、不能,现行婚姻法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的概念; 2、起诉胜诉后,执行阶段可以。
2011-05-04 13:09:22
起诉胜诉后,执行阶段可以。还可以诉前保全
2011-05-04 13: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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