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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教各位专家 我是不是构成了强奸罪?

咨询者 : ll02050117 - 辽宁     时间 : 2009-08-05 22:31:17    状态 : 已解决



事情是这样 2009年8月4号我(21岁)和我女朋友(20岁)(她和我的父母都不知道对方的关系) 我们为了避雨最后在下午6点多去了宾馆 一开始双方都没有说好要发生性关系 结果去以后发生了,发生的时候她没有很强烈的阻止我,我们完全是在她的同意下发生的 事后她的反映也很正常 结果5号下午他的父母因为她晚上没有回家要找我谈话,估计什么都知道了 我没去而是躲了一下午 后来她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他爸要告我强奸,请问我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女孩在我之前为别人做过两次人流) 还有我怕她再接受不了父母的打击,万一自己做出点对自己生命构成威胁的事情我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谢谢各位专家,希望尽早得到答复

  最佳答案

律师   []   

如果女孩是自愿和你发生性关系,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当防止女孩做出过激行为。

2009-08-05 22:38:48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郝江   [北京]    18911749477

不构成强奸罪

2009-08-06 08:53:2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是自愿的,你不构成犯罪。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8-06 05:35:50

  []   

如果对方报警,你事实求是的陈述情况,因是女方的自愿行为,你构不成刑事犯罪。 更具体法律服务,与律师联系。

2009-08-06 07:33:13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女方属于自愿行为,你没有犯罪。

2009-08-06 09:39:27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如果女孩确实是自愿和你发生的性关系,则你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也无需负什么法律责任。

2009-08-05 23: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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