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在2011年3月17日进入一家手机销售公司做销售,17-23日 公司提供7天培训,并承诺培训合格既是公司正式员工,并且培训时间算作工作时间,本人通过考试。后工作24-28日工作5天,25日由于与销售经理意见不合,离职。 入职和离职都办理了公司手续,4月下旬问销售经理工资为什么没有发放,他回复说:“未满15天没有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谢谢
法律没有规定工作未满15天就没有工资,公司的说法是违法的,你有权申请法院要回全部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1-05-04 14: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