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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工作时间出的事,能找单位赔偿吗??

咨询者 : fa224039 - 四川     时间 : 2011-05-04 14:47:05    状态 : 已解决



去年的事,单位放假时间出的事,大腿骨折了,开始自己稍微治疗了一下,后面医生说医好了管不到几年,就放弃治疗了,开始单位也知道这事,后面还续了一年的合同,现在能找单位赔偿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单位放假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发生的事故,不属于工伤,单位没有赔偿的责任,只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才有责任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1-05-04 14:49:20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不属于工伤

2011-05-04 15:05:09

赵小红   [北京]    13436512584

不在工作时间出的事儿不是工伤,但是如果看你离职的情况是单位提出还是你自己提出等一些要考虑的因素,以此来判断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011-05-04 15:56:25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不是工伤事故。

2011-05-05 06:29:01

严亨春   [四川]    13547251888

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1-05-09 09: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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